现将会议研究通过的下列审查事项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如发现未能依法行政、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影响公正履行公务等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厅将认真核实,并及时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行政事项办理的问题,将按正常程序办理。
一、公示事项
(一)报国务院审批的单独选址项目用地
1.S10凤县(陕西)至合作高速马坞至西寨段一期工程(白土坡至西寨段)建设用地
2.临泽县小泉湖水库建设项目
(二)省政府审批的单独选址项目用地
1.民乐县小堵麻水库工程建设用地
2.引洮一期陇西城镇供水首阳水厂调蓄池工程建设用地
3.岷县西部水源保障工程
4.G312线界牌村至安门(含天祝过境段)升级改造项目
5.康县岸门口加油站建设项目
6.引洮一期定西市西南部农村供水工程(调蓄水池项目)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3年2月3日至2月9日,共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
联系电话:0931-8611419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定西南路18号
邮政编码:730000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