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郑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郑州市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工作(不含高新区、航空港区、巩义市)

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郑州市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工作(不含高新区、航空港区、巩义市)安排如下:

一、2022年郑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调查快报工作

(一)上报报表

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表: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填报。网址:https://tj.chinatorch.org.cn,

原登录帐号、密码不变。

(二)上报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表请于2023年2月1日前登录火炬统计调查系统在线填报并审核,同时将签字盖章的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填报时要求认真核准数据,减少与年报数据的误差,统计范围口径与年报一致。

二、2022年郑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调查年报工作

(一)上报报表

《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简称“企业报表”)。填报范围是2022年在有效期内国家高新区外的高新技术企业(包括2022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注:国家级高新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与所在地市的高新技术企业相关调整于2023年3月6日之前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内完成。

(二)上报要求

企业报表通过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https://tj.chinatorch.org.cn)填报。各科技主管部门统计管理员由“服务机构/管理部门”入口登录,高新技术企业由个人/企业入口(前往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登录。

1、企业报表具体报送要求:

(1)营业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需纸质报表,由统计调查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报送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

2、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具体报送要求:

(1)从网络系统打印的上市企业清单及审核确认说明一式两份,加盖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公章。

(2)从网络系统打印的企业当年汇总数据与上年比较清单,一式两份,加盖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公章。

(3)对于企业汇总数据出现同比数据变化较大情况(如由于区划调整导致大批企业调整、有新入统或调出统计的大企业、大企业效益急剧变化等原因造成的同比发生较大变化),请提供书面变化原因情况,一式两份,加盖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公章。

(4)系统中导出的已撤销企业清单(清单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所属地域、撤销原因),一式两份,加盖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公章。

(5)系统中提示的错警因说明打印件以及其他需要说明或证明的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公章。

上述材料及企业报表于2023年3月20日前报送至郑州市科技局。

(三)其他事项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资格有效期内每年5月底前须报送上一年年度发展情况报表。为给企业提供便利,建立火炬统计调查企业表与高企年报填报工作数据共享机制,高新技术企业直接通过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完成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填报及修改工作。

三、其它要求及联系方式

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表、企业报表纸质材料按时间节点报送郑州市科技局10楼1003室,电子版发送工作信箱。

联系电话:0371-67174525,0371-67185359,

联系地址:郑州市工人路13号

邮    编:450000

工作信箱:zzkjjgx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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