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23年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国科技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坚持以创新型省份建设为旗帜性抓手,加快建设…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国科技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坚持以创新型省份建设为旗帜性抓手,加快建设科技强省,决定召开2023年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2月7日(星期二)

  地点:松苑宾馆B座会议中心

  二、会议议程

  (一)全体会议(9:00-11:00,B座会议中心2楼阳光厅)

  会议由副厅长、一级巡视员陈维友主持。

  1.传达全国科技工作会议精神(5分钟);

  2.传达省委书记景俊海和省委副书记、省长韩俊对全省科技工作的批示(5分钟);

  3.有关单位负责人围绕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的经验做法交流发言(共9人,每人发言6分钟);

  (1)吉林大学主要负责人发言;

  (2)中科院长春光机所主要负责人发言;

  (3)长春市科技局主要负责人发言;

  (4)吉林市科技局主要负责人发言;

  (5)长春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主要负责人发言;

  (6)通化医药高新区主要负责人发言;

  (7)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发言;

  (8)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发言;

  (9)吉林省科技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发言。

  4.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岩作工作报告。

  (二)座谈交流会(14:00-16:30,B座会议中心3楼长春厅)

  座谈会由副厅长、一级巡视员陈维友主持。

  1.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围绕本地区2023年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双千工程”等重点科技工作的打算,以及需要省科技厅协调解决的事项座谈交流(共12人,每人发言不超过6分钟)

  (1)长春市科技局主要负责人发言;

  (2)吉林市科技局主要负责人发言;

  (3)四平市科技局主要负责人发言;

  (4)辽源市科技局主要负责人发言;

  (5)通化市科技局主要负责人发言;

  (6)白山市科技局主要负责人发言;

  (7)松原市科技局主要负责人发言;

  (8)白城市科技局主要负责人发言;

  (9)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科技局主要负责人发言;

  (10)梅河口市发改局主要负责人发言;

  (11)长春新区科技局主要负责人发言;

  (12)长白山管委会教育科技局主要负责人发言。

  2.省科技厅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分管副厅长围绕市(州)需协调解决的事项进行答复。

  3.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岩讲话。

  三、参会人员

  (一)全体会议

  1.省科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2.各市(州)科技局主要负责人,长白山管委会教育科技局主要负责人,长春新区科技局、梅河口市发改局主要负责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科技工信局主要负责人。

  3.国家高新区(长春高新区、长春净月高新区、吉林高新区、通化医药高新区、延吉高新区)、省级高新区(辽源高新区、梅河口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

  4.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长春理工大学、吉林农业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长春工业大学、吉林财经大学、北华大学、东北电力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吉林建筑大学、长春师范大学、长春大学、长春工程学院、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吉林工商学院、吉林化工学院、吉林医药学院、吉林农业科技学院、通化师范学院、白城师范学院分管科技工作负责人。

  5.中科院长春分院、中科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中科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中科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军事兽医研究所、省农业科学院、省中医药科学院、省药物研究院、省人参研究院、省养蜂科学研究所、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省药品检验所分管科技工作负责人。

  6.部分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主要负责人。

  7.部分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省科技创新中心主要负责人。

  (二)座谈交流会

  1.省科技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

  2.各市(州)科技局主要负责人,长白山管委会教育科技局主要负责人,长春新区科技局、梅河口市发改局主要负责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科技工信局主要负责人。

  四、其他事宜

  1.报名。请有关单位将参会人员回执于2月1日(星期三)11:00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省科技厅办公室。报名回执模板请到吉林省科技厅网站(http://kjt.jl.gov.cn/)通知通告栏下载。

  2.材料报送。请全体会议交流发言单位、座谈交流会议发言单位于2月2日(星期四)11:00前,将发言材料(含座谈时需要省科技厅协调解决的事项)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省科技厅办公室,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住宿。外地参会人员如需安排住宿,请在报名回执中注明,并于2月6日(星期一)13:00-18:00在主楼C座一楼前台办理入住。参会人员住宿费用自理(350元/人天)。

  4.会议报到。参会人员请于2月7日(星期二)上午8:00-8:45到松苑宾馆B座二楼会议中心报到,并领取会议资料。

  5.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参会人员入场前要测量体温、洗手消毒,全程佩戴白色N95口罩。会前如有新冠病毒感染症状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应更换其他同志。

  联系人:

  会议安排:李京京:0431-88973962,13943002789

  李婉莹:0431-88932119,17304311396

  会议材料:安泰宇:0431-88932119,15642652530

  食宿保障:田 园:0431-88913968,13843125908

  姜成茵:0431-88913968,13624461114

  电子邮箱:jlskjtbgs@163.com

  附件:参会人员回执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月30日

附件:
参会人员回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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