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构建区域创新中心的实施意见》政策兑现资金拨付手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发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构建区域创新中心的实施意见》(呼政发〔2021〕4号)的政策引导性,打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生态、激发市场创新主体的发展…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发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构建区域创新中心的实施意见》(呼政发〔2021〕4号)的政策引导性,打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生态、激发市场创新主体的发展活力,经征集、推荐、汇总、公示程序后,现启动资金兑现工作,本次共兑现市本级科技创新政策奖励资金3000万元。现将办理资金拨付手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款要求

(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填写资金收据(模板参照附件1)、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2)和企业账户信息(附件3)。请按要求认真填写,确保真实有效,并签字盖章。

(二)在呼和浩特市本级财政设有账户的呼和浩特事业单位,按照市财政要求另行办理。

二、办款程序

(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谁推荐、谁审核”原则,将资金收据、科研诚信承诺书、企业账户信息于2023年3月21日前交至推荐的业务主管部门。逾期不提交上述办款材料或信息不全、错误的,视为主动放弃,相关资金交回市财政。

(二)请各业务主管部门对提交的资金收据、科研诚信承诺书和企业账户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并填写《政策兑现情况汇总表》(附件4)。

1.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室、二级单位将附件1—4,于3月24日之前交市科技局办公室办理拨款;

2.除科技局外的其他业务主管部门将附件1—4,于3月24日之前交市科技局政策政策法规与监督科。

三、其他要求

(一)请各旗县区科技主管部门;高新区、和林新区管委会协助通知辖内企业按要求及时提交办款材料。

(二)政策兑现资金应主要用于科研和科技创新再投入等事项,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科技、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办理人及联系方式

1.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资金兑现

市科技局 战略规划与基础研究科 王秀云  6621151

2.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资金兑现

市发改委 高技术产业科 王倩  4606333

3.呼和浩特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兑现

市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中心 王勐磊  13948536190

市科技局 高新技术科 贾瑞生  6373683

4.符合条件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金兑现

市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中心 张仲峰  4366086

市科技局 高新技术科 贾瑞生  6373683

5.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兑现

市科技局 政策法规与监督科 刘哲  6621293

6.制(修)订标准资金兑现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化管理科 郭红梅  5699814

7.自治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自治区院士专家工作站资金兑现

市科技局 科技合作科 张芳  6621287

8.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高校院所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落地项目资金兑现

市科技局 成果管理与转化科 孙奇  6621281

附件:

附件1 资金收据(模板).docx

附件2 科研诚信承诺书 .docx

附件3 企业账户信息.docx

附件4 政策兑现汇总表.docxx

附件5 奖励资金兑现名单汇总.xls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2月7日

 

关于办理《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构建区域创新中心的实施意见》政策兑现资金拨付手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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