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大科外发〔2017〕154号)相关要求,我局将开展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2022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评价对象为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省级、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不参加绩效考核,但需提交绩效考核材料。
二、评价要求
各有关单位注册登录(已有账号正常使用)“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http://218.60.90.30/kjjpm),选择“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绩效考核”,按要求在线填写“大连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绩效考核表”(见附件1),并在附件中上传考核表原件扫描件(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有关证明材料。线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本次申报无需报送纸件。
三、评价说明
1.我局将对考核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本次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二个等次,考核结果将以文件通知并在我局网站上公布。
2.对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考核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转移机构,经核实后,本次评价结果为不合格。
3.请各有关管理部门登录“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对辖区内转移机构提交的考核材料在线审核,于2023年2月24日前在线提交。
四、联系方式
成果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富小东 39989850。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冯浩东 15840923121,张俊华 18340837680
附件: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