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科技局关于公开征集湖北实验室等10个新型研发机构年度考核项目承担单位的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

为规范和加强平台的建设运行管理,武汉市科学技术局现征集湖北实验室等10个新型研发机构的年度考核项目承担单位。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为规范和加强平台的建设运行管理,武汉市科学技术局现征集湖北实验室等10个新型研发机构的年度考核项目承担单位。

1.项目名称:湖北实验室等10个新型研发机构(包括7个在汉湖北实验室、2个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武汉金银湖实验室)年度考核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不超过35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和业务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为便于考核工作组织,供应商应在我市注册登记,或设有固定办公地点、分支机构。

三、特殊说明事项

(1)因工作需要,在磋商公告发出至竞争性磋商完成的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对可能存在保密、安全、涉外等方面风险隐患的供应商或意向供应商提出补充调查要求。采购人认为有风险隐患的,有权单方面撤销对其的邀请意向,并不再提供磋商文件;已经发出磋商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应熟悉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相关政策与要求,具有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考核经验或在管理方面有深入研究的优先。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603室。

3.方式:现场领取(电子版)。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磋商文件:①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②经办人身份证明。采购人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的时效性以供应商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4.售价(元):0。

五、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3月9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603室。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共5个工作日。

七、采购人联系事项

名称: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603室。

联系人:刘维康,电话:027-65692200,邮箱:kjjcxptc@163.com

武汉市科技局关于公开征集湖北实验室等10个新型研发机构年度考核项目承担单位的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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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武汉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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