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19年,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授予我市“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荣誉称号,按照《西藏自治区文化厅关于转发〈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复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2023我市将迎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复核工作,为切实做好迎接2023年示范区复核检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拉萨市关于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复核迎检实施方案》(含拉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并征求各县(区)、功能园区和市直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经我局认真修改审核,报送市政府审定印发。
二、主要内容
2022年示范区复核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核查2019年以来我市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各项存量指标和创新发展情况。从2021年底全市公共文化设施考核结果来看,各县(区)上报的数据甚至与2018年国家验收时存量指标有一定差距,形势十分严峻。督促各县(区)和功能园区进一步理清思路、核准台账、倒排工期、迎头赶上,巩固存量指标,提升增量指标,确保示范区复核检查顺利通过。对贯彻落实《拉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标准》情况认真进行“回头看”,全面查摆问题,列清问题清单,制定迎检工作方案,确保顺利通过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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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深入排查期(2022年1月-2021年5月)
成立领导小组,出台《拉萨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复核迎检工作方案》,各县(区)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绩效评价指标》对本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从服务与效能、设施与人员、数字化建设以及社会化发展四个方面进行深度排查,排查过程中,存在一般性问题即查即改,存在突出问题的列出重点问题治理对象清单,要形成深度排查工作总结和治理清单,对下一步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具体安排,包括治理手段、治理措施等。各县(区)和功能园区于5月底前将排查工作总结及治理清单报送至拉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文化局711办公室)
第二阶段:专项治理期(2022年6月-2022年8月)
各县(区)和有关部门结合排查工作总结,认真分析问题,研究制定方案,强化整改落实,科学谋划实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分批次前往各县(区)和功能园区督查迎检工作开展情况,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关资金(含免费开放资金﹑各级文艺团体开展活动资金等)使用情况﹑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台账准备情况以及排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形成报告报市政府。
第三阶段:评估迎检期(2022年9月-2022年11月)
完成各类问题整改,整理汇报材料,迎接复核检查。各县(区)、功能园区和相关部门要结合《西藏自治区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和服务绩效考核办法》相关工作要求,将迎接复核检查与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同步进行,建立问题清单,认真开展专项治理,确保取得明显成效,为迎接示范区创新发展复核检查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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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进度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拉萨市开展国家公共
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复核迎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拉政办发〔2022〕45号)印发后,我局按照方案要求,开展了前期调研、现场督查并督促开展专项治理,因突发疫情,国家文旅部、自治区文化厅在去年年底未进行实地考核,预计将于2023年开展复核工作,我局将按照方案继续开展评估迎检相关工作。
拉萨市文化局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