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规〔2023〕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评估,《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交易场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19〕8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3月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3日
沪府规〔2023〕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评估,《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交易场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19〕8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
沪府规〔2023〕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评估,《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交易场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19〕8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3月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