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十六部门关于做好支持春节期间企业不停产项目不停工有关工作的通知》(厦人社〔2022〕295号)、《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A级旅游景区非厦门市户籍在岗职工补贴申报事项的通知》(厦文旅〔2023〕12号),截止2023年2月10日,按100元/天·人补贴标准,共有14家A级旅游景区(含15家单位)提交补贴申请。经区文旅局初审,市文旅局复核并经第三方审计,现将补贴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8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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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春节期间A级旅游景区非厦门市户籍在岗职工补贴汇总表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