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报告

2022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依法治区安排部署,以《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

2022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依法治区安排部署,以《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为总抓手,坚持依法治区、依法行政同步推进,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思维,提高依法治污能力,规范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行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打造绿色生态宝地、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引领法治工作

一是党组引领示范学。坚持把学法作为必修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重点学习内容,印发《2022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建立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中心组会前学法制度,专题学习《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章程》《噪声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厅主要领导带头讲授《环境保护法》等,党组成员学思践悟,谋划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落实。二是强化培训拓展学。印发《2022年度干部队伍政治能力和专业能力提升培训计划》,以“生态环境理论业务大讲堂”为平台,常态化举办法律法规、执法大练兵、固危废管理、信息与应急等业务培训。三是举办讲座专题学。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邀请自治区党校教授、司法厅专家作专题辅导,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深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解把握,切实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四是创新方式深入学。党员干部已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种政治自觉,采取线上线下研讨相结合模式,充分利用“普法专栏”和“宁夏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广泛开展学习宣传,丰富学习载体和内容,紧密联系实际,主动学、反复学、深入学,不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走深走实。

二、围绕服务推进中心工作,着力强化法治保障

(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党组高度重视。把法治建设作为党组会议重要议题,专题听取汇报,研究贯彻措施。经审定后公布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把法治建设纳入厅机关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明确思路,紧盯重点,合力推进。二是选优配强队伍。高度重视选优配强法治工作干部队伍,充分考虑干部履职经历和岗位历练,真正把政治执行力强、法治素养高、法治工作能力突出干部培养选拔到法治领导岗位上来。今年,晋升1名法治岗位干部职级,从基层择优选拔1名干部到法治岗位工作。三是强化组织保障。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建设,压实压紧依法行政责任,重要工作任务亲自谋、亲自抓、亲自督。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述责内容。厅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各部门推进法治建设、完成重点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督查,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切实将各项业务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通过一年努力,报送的“法治引领 科技保障 守牢环境安全防线”入选2022年度法治示范创建项目,“全面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被评为2022年度全区“法治为民办实事”典型项目,“宁夏生态环境展示馆”拟入选自治区法治文化宣传教育阵地。

(二)抓紧抓实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反馈我厅2个共性、2个个性(配合)问题,厅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作出部署,制定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细化任务分工、量化整改内容、强化整改措施、硬化具体要求,以坚决态度、务实作风、有效举措,全力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目前,2项个性问题和1项共性问题基本整改到位,1项共性问题需长期坚持,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优化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强化实施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定并公布《生态环境厅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共包含重大行政决策事项4项,已完成3项,1项正在积极推进。在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委托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

(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积极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编制上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截至目前,派驻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4733 件,其中,在政务服务网办理738件,在宁夏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结项目 38 件,在环保专网办理3957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达100%。二是优化环评事项受理,推动环评审批提速增效。制定《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22年本)》,优化调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对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实行清单式管理,提前介入主动服务。2022年,全区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1099个,涉及总投资额2421亿元。其中“两高”行业项目10个,较2021年减少16个。完成建设项目登记备案3626个,涉及总投资额881亿元,有力支撑保障自治区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三是优化辐射安全许可办事流程,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将放射性同位素转移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备案纳入宁夏“零材料”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纳入宁夏“一证(照)通办” 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针对基层行政审批技术支撑薄弱问题,制定《自治区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审查规程》,明确审查依据、环评单位和监测单位管理要求、环评技术审查要点等,为规范输变电项目审批奠定基础。

(五)不断加强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坚持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生态环境地方立法,全力推动和配合做好生态环境领域法规工作,全力推进依法治污。一是扎实做好立法工作。《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已于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完成《自治区污染物排放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开展《自治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报告,已上报自治区人大和政府审查。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共报备党内规范性文件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对正在实施的18件党内规范性文件和2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在厅网站公布清理结果,形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规范性文件目录》,接受公众监督。三是压紧压实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经自治区党办、政办印发施行,实现与国家层面相关规定有效紧密承接,为建设先行区提供重要生态环境工作制度保障;动态更新权责清单结合生态环境部门规章立改废释实际及生态环境保护职能部门职责调整情况,动态更新《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权力责任清单》明确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行政职权,确保依法依规履职。五是推进标准制修订。研究修订《自治区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自治区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煤基活性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宁夏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四项生态环境地方标准,有效实现环境监管和经济发展匹配协调。

(六)稳步推进生态环境信用建设。一是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组织各地开展2021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通告》向社会公布,全区参评企业1250家,其中绿牌969家、蓝牌226家、黄牌52家、红牌3家。同时抄送自治区发改委、工信厅、银保监局、证监局、人民银行等部门,共同做好信用联合惩戒工作。二是严厉打击环评弄虚作假行为。开展全区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诚信档案专项整治,组织各市对发现存在“挂靠”行为的8家环评单位、8名环评工程师实施失信记分。加大环评文件复核力度,共抽取全区86份环评文件,发现39个编制质量问题线索移交相关地级市生态环境局处理。三是做优“互联网+监管”系统。严格梳理生态环境系统监管事项清单,确保无漏项缺项,实时推送生态环境监管数据,基本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使监管行为广泛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七)建设过硬高效行政执法体系。一是健全执法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制定《2022年全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2022年全区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计划》,科学统筹年度执法任务,加强行政执法力度。2022年,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22434人次,累计开展执法9371家次,发现问题2922个;立案处罚413件、罚款5331.49万元,适用“四配套办法”29件,其中查封扣押24件、限产停产1件、移送拘留1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3件。二是聚焦重点任务,提升执法精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区实施双随机监管1064家次,抽查信息公开832个,查处违法问题5个,整改环境管理问题175个。组织开展垃圾焚烧发电、涉ODS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规模化畜禽养殖、非煤矿山等专项检查1622家次。积极应对平罗工业园区崇岗园废水外溢问题,对媒体曝光和领导暗访的6家企业开展执法调查,指导属地依法立案查处5起,移送公安机关侦办1起,对随机执法检查24家企业46个问题全部移交属地督促整改落实。三是优化监管方式,彰显执法温度。调整纳入2022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152家,开展指导帮扶47家次。完成全区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升级优化,实现全区执法数据全过程电子留痕管理。印发《自治区重点排污单位非现场监管工作规范(试行)》,通过非现场监管执法发现违法行为28个。推行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审慎监管和首违免罚制度,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2022版)》。在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会议上,我厅围绕“突出监管执法、实现高水平保护、以监管执法利剑守护美丽宁夏”作了交流发言。

(八)精心谋划法治环境宣传教育。修订《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系统“八五”普法“四清单一办法”》。精心组织“六五”环境日暨自治区环境教育宣传周活动,在“宁夏生态环境”微信常态化开设“法律科普”特色主题栏目,面向社会广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科普常识、《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等内容。落实以案释法制度,推出典型案例14件,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大力传播简约节约、绿色低碳、健康向上的生态文明理念。

三、立足先行打造绿色生态宝地,不断深化法治建设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依法治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区的总体要求还有一些不足。下一步,将重点推动立法、执法、普法等各项法治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强化法律法规宣贯力度,加快生态环境法治建设。

(一)持续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机结合,制定学习计划,统筹抓好学习教育,切实领会精神实质,努力做到学深悟透,党员干部主动学,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

(二)不断加强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自治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进展,适时组织修订《防治辐射污染环境管理办法》。持续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体系,全力推进四项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制修订,为打造绿色生态宝地和建设先行区提供法治保障。

(三)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法治监管体系。继续抓好全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在环境高风险领域探索开展环责险和企业环境污染风险评估工作。进一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机制完善、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公开透明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

(四)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水平。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对于执法规范性的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执法相关制度规范,结合优化执法方式制度的实施,推动形成责任明晰、制度完善、程序规范、透明公正、高效有序的生态环境执法体系。

(五)创新优化执法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充分利用在线监控、视频等创新方式开展非现场执法,强化移动执法系统运用,提升执法效率。持续开展执法岗位大练兵,推进大练兵制度化、专题化和实战化。组织开展交叉执法检查和联合执法检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建设。

(六)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有效落实行政审批“三减一提升”目标任务,持续巩固2022年“作风提升年”和窗口标准化建设成果。动态更新重大项目环评服务清单,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等,持续推动环评审批提速增效,最大限度发挥环评审批对扩大有效投资、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为重大项目、基础设施项目、民生工程和重大产业落地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七)系统推进“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系统谋划,将普法融入业务工作日常。进一步加强普法社会力量的建设,重点抓好“六五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节日主题宣传,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在全区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等公益活动,推动普法工作落地落细,为先行区建设打造法治引擎,为美丽宁夏厚植法治底色。

宁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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