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山西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23年2月27日评审通过,张玉萍等6名同志具备研究员任职资格,曹鹏程等26名同志具备副研究员任职资格(详细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欢迎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7日。
公示受理:在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人员在基本条件、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技术、荣誉奖励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公示受理部门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相关责任部门将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对故意捏造、歪曲事实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受理部门与单位:山西省科学技术厅人事处
电话:0351—4068015
通信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129号焦煤双创基地A座省科技厅人事处
邮 编:030027
附件:2022年度山西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
山西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3年2月28日
山西关于2022年度全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