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局各科室、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东西部劳务协作政策落地,促进遵义市劳动力转移到珠海就业,现对《关于发放吸纳遵义籍劳动力就业补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关事项调整如下:
一、补贴条件
将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市用人单位新招用的遵义籍劳动力纳入补贴范围。
二、申请时间
补贴对象应于每季度结束后30日内申请上季度的补贴,申请时间截至2024年1月31日。对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符合条件但未申请的,应于2023年第一季度结束后30日内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通知》其他事项不变。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