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关于调整吸纳遵义籍劳动力就业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东西部劳务协作政策落地,促进遵义市劳动力转移到珠海就业,现对《关于发放吸纳遵义籍劳动力就业补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关事项调整如下:

各区(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局各科室、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东西部劳务协作政策落地,促进遵义市劳动力转移到珠海就业,现对《关于发放吸纳遵义籍劳动力就业补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关事项调整如下:

一、补贴条件

将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市用人单位新招用的遵义籍劳动力纳入补贴范围。

二、申请时间

补贴对象应于每季度结束后30日内申请上季度的补贴,申请时间截至2024年1月31日。对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符合条件但未申请的,应于2023年第一季度结束后30日内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通知》其他事项不变。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

珠海关于调整吸纳遵义籍劳动力就业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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