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湖南省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统计调查的通知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函资〔2023〕20号)的要求

各市州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相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函资〔2023〕20号)的要求,现将我省开展2022年度创业风险投资机构(以下简称“创投机构”)统计调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统计组织及工作要求

1.调查工作由省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组织,省技术产权交易中心和省技术产权交易所具体实施,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及分市场应做好所属区域现场对接服务工作。

2.请各市州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明确责任部门,安排相对固定的调查人员,提高统计工作的效率与质量,按要求对本区域创投机构数量、状况进行全面摸底,加强联系沟通和工作引导,督促所属区域创投机构做好统计填报工作。

3.请各创投机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如实填报统计数据及资料,按时完成调查统计工作。

4.按要求完成统计调查任务的创投机构,可推荐参加湖南省科技金融优秀服务机构评选。

5.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各分市场要加强与市州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的对接,切实配合所属区域科技管理部门做好创投机构调查统计工作,将把完成情况纳入对分市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调查统计对象

省内2022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主要从事创业风险投资业务的投资机构和投资管理(顾问)企业(机构)。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上报调查员信息。各市州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填报《调查负责人及调查员回执单》(附件1),于2023年3月13日前报送至邮箱hnscience@tom.com。

2.上报创投机构名单。各市州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核实本区域已建用户(已系统注册)的创投机构(附件2),通知其填报统计数据;对新增的创投机构信息汇总,填报《新增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汇总表》(附件3);对减少的创投机构信息汇总,填报《待移除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汇总表》(附件4)。于2023年3月17日前报送至邮箱hnscience@tom.com,经汇总审核后统一注册或报科技部火炬中心注销。

3.填报统计调查数据。注册的创投机构登录“中国创业风险投资信息系统”(https://ivcc.casted.org.cn)进行填报,于2023年4月20日前完成填报。

4.审核。省技术产权交易中心对各创投机构填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修改,于2023年4月25日前完成系统初审。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省科技厅科技成果与区域处

联系人:王征宇(0731-88988752)

2.省技术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人:唐孝举(0731-84586818)

电子邮箱:hnscience@tom.com

 

附件:1.《调查负责人及调查员回执单

2.《已建用户创投机构名单

3.《新增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汇总表

4.《待移除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汇总表

关于开展2022年度湖南省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统计调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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