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发改地区〔2023〕 34 号
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西藏自治区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实施方案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0日
藏发改地区〔2023〕 34 号 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实施方案…
藏发改地区〔2023〕 34 号
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西藏自治区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实施方案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