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办法》等规定的要求,现将2021-2022年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7日。
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反映。按照《关于科研不端行为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办法(试行)》第五条之规定,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注明姓名和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我委对异议者的信息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者的合法权益,我委对匿名且无明确证据和可查线索的异议,不予受理。
材料寄送至:市科委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邮编200003)。
投诉举报电话:63584446(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业务咨询电话: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