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科学编制2023年度自治区区域协同创新专项—上海合作组织科技伙伴计划及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以下简称“上合计划”)申报指南,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2023年度“上合计划”项目指南内容及相关建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2023年度“上合计划”秉持互利共赢的合作理念,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依托现有基础,突出重点、统筹布局、分类施策,调动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部门)的积极性与国外产学研机构联合开展技术研发、科技创新合作平台建设、技术转移示范推广应用及科技人文交流活动等。
二、建议要求
围绕“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我区优势特色产业、口岸园区建设发展目标、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重大需求,在现代农林牧业、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信息技术、医药健康、生态环境、气候变化、防灾减灾、矿产资源、碳达峰碳中和等领域开展的重大科技合作及交流活动。针对与合作方共同面对的科技问题,在联合技术攻关、引进技术人才、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提出建议。建议内容须符合我国及合作方所在国家(地区、国际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相关规定。
三、征集方式
请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具有创新能力的机构和研究人员聚焦国际科技合作发展需求,提出可行的意见建议,于2023年3月18日前完成《自治区区域协同创新专项—上海合作组织科技伙伴计划及国际科技合作计划指南建议征集表》(见附件)的填写和报送工作。
如经相关程序认定,建议中含有不宜公开的内容,请乌鲁木齐市内的相关单位(部门)刻录光盘报至自治区科技厅国际合作处;其他地(州、市)按照相关要求,邮寄至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科学一街353号(自治区科技厅国际合作处 0991-3680709)。可以公开的内容,请传真至0991-3822201(注明国际合作处收)。
联 系 人:李玲 0991-3680709
附件:自治区区域协同创新专项—上海合作组织科技伙伴计划及国际科技合作计划指南建议征集表
自治区科技厅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