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科研科普基地:
为提高科普基地的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全面推动我省科普工作发展,根据《青海省科研科普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青科发外〔2021〕54号)要求,省科技厅拟对2018年至2021年已认定省级科研科普基地(下称基地)进行考核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1.会议答辩:2023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实地考察:2023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评估对象
2018年至2021年已认定基地(名单见附件1)
三、评估流程及要求
1.考核评估分为会议答辩和实地考察,会议答辩得分占60%,实地考察得分占40%。
2.请评估对象按要求填写《青海省科研科普基地评估报告》(见附件2),并准备10分钟汇报PPT,重点汇报科研科普工作开展情况及场地开放情况、基地设施使用情况、科研成果、奖励、基地人才队伍建设等内容。
3.本次评估数据以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为准,数据务必完整、真实、有效,相关数据需有佐证材料。
4. 请各基地务必高度重视本次考核评估工作,于4月4日18:00前将评估报告及相关材料,按照报告、附件顺序,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8份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受理部门(西宁市城东开发区金桥路36号省科技创新中心15楼1519室),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及PPT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未完成报送工作视为自动放弃评优资格。
四、联系方式
1.青海省科学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明兰
联系电话:0971-8080556
邮箱:qh7179968@163.com
2.青海省科学技术厅省外国专家局
联 系 人:文怀秀
联系电话:0971-823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