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和《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复审和2022年度新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组织了2020—2021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经第三方评审,拟将评价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5日~3月21日。
青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青海际华江源实业有限公司、青海省青海湖药业有限公司3家企业未上报年度评价材料,自动放弃已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予以撤销。同时撤销60分以下的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青海晶珠藏药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中航资源有限公司、青海夏都医药有限公司4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对评价分数在60—65分的青海久美藏药药业有限公司、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警告。(评价分数详见附表)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及证明材料,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联系电话:0971-6138701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