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关于开展省本级科技类社会组织2022年度年检初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会组织2022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各省本级科技类社会组织: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会组织2022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省属科技类社会组织内部规程》的有关规定,省科技厅将对省本级科技类社会组织开展2022年度年检初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程序

(一)开展年度财务审计

社会组织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审计机构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对本单位202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由审计机构出具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二)网上填报《2022年度工作报告书》

登录湖南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网上填报系统(https://113.246.57.67:10100/hnshzz_wt/template/homeShzz.html),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选择菜单栏中“年检”业务,选中年检年份为2022年的年检通知,点击右上角“填写年检信息”按钮进行填报并提交。

(三)报送纸质年检初审材料

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审核通过后,科技类社会组织应当将《2022年度工作报告书》(一式四份,原件)连同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本单位《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一式四份),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在2023年3月31日前送省科技厅。2021年度年检结果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社会组织,同时还要提交整改情况报告(一式两份)。

二、提交材料时间及材料报送地址

采用邮寄方式提交资料,送达时间截至2023年3月31日。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湖南科技大厦815办公室,李贞,15111047966。

三、有关说明

(1)社会组织应当认真填写年度工作报告书,保证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重大问题,年检初审定为“不合格”。

(2)社会组织应及时提交年检初审材料,逾期未报送纸质年检初审材料的单位,年检初审意见定为“不合格”。

(3)根据工作需要,省科技厅可以要求省本级科技类社会组织提交有关事项的情况说明和其他补充材料。

联系人:黄英杰  0731-88988621

      李  贞  0731-88988646

 

湖南省关于开展省本级科技类社会组织2022年度年检初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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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湖南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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