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5部门关于组织开展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年度评估及资金支持申报工作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工业和信息化(软件产业)、教育、科技、财政…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工业和信息化(软件产业)、教育、科技、财政和人社主管部门:

按照市经信局等4部门印发的《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评估细则》(成经信办〔2021〕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开展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年度评估及资金支持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此次评估人才:2019年、2020年入选且经2022年评估合格的“蓉贝”软件人才,2021年入选的“蓉贝”软件人才。

(二)资金支持申报人才:参与此次评估的人才,2022年入选的“蓉贝”软件人才。

二、评估工作

(一)评估时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评估事项:按《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评估细则》规定的评估条件、标准进行评估。(见附件1、3)

三、资金支持

(一)对被评聘的“蓉贝”行业领军者,依据协议,可给予200万元资金支持(分5年支付)或自评聘之年起每年参照其个人上一年度对成都的贡献程度按100%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见附件4)

填写要求:(以下1、2条二选一)

1.对选择给予200万元资金支持(分5年支付)的,请在申报表中相应栏处填写第()年,并填报个人申报栏和签字。

2.对选择自评聘之年起每年参照其个人上一年度对成都的贡献程度按100%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的,请在申报表中相应栏处□打√,申报者按程序填写个人申报栏并签字。

(二)对被评聘的“蓉贝”技术领衔人,依据协议,自评聘之年起每年参照其个人上一年度对成都的贡献程度按75%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见附件4)

填写要求:请在申报表中相应栏处□打√,申报者按程序填写个人申报栏并签字。

(三)对被评聘的“蓉贝”资深工程师,依据协议,自评聘之年起每年参照其个人上一年度对成都的贡献程度按50%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见附件4)

填写要求:请在申报表中相应栏处□打√,申报者按程序填写个人申报栏并签字。

四、有关要求

(一)由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向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软件产业)主管部门提出评估及资金支持申请。

特别提醒:1.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报者自行承担。2.对因申报材料不齐,导致评估无法通过,不再补充材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申报者自行负责。3.年度评估不合格者,自动终止“蓉贝”软件人才相关支持资格。

(二)评估申报材料装订,统一用A4纸,按材料顺序双面胶印,封面见附件6。(附件7不在申报材料之列)

(三)区(市)县对评估材料和资金支持的金额审核后上报,包括已享受与2021年相关的其他人才(市、区两级)的支持金额。

(四)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资金支持汇总表按2019年、2020年、2021年与2022年由各区(市)县分别填写。(见附件7)

(五)请各区(市)县于2023年4月27日17:00前将审核情况行文(含附件7)上报,一并报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申报材料一份,同时将正式文件的PDF和WORD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361391263@qq.com。

特此通知。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教育局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6日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年度评估及资金支持申报工作的通知

2.成都市各区(市)县“蓉贝”工作联系咨询电话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5部门关于组织开展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年度评估及资金支持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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