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天府益企计划·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厂房租金减免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创服函〔2023〕166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审核、推荐等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市)县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本区域有意愿申报且符合条件的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及时登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https://jxt.sc.gov.cn)公共服务栏目中的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选择相应方向进行填报,完成项目入库,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进行项目申报。
二、示范基地申报材料按照通知文件要求准备。区(市)县报市经信局的推荐材料包括:1.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示范基地厂房租金减免情况的红头文件;2.厂房租金减免情况汇总表(附件1);3.厂房租金减免情况明细表(附件3)。
三、请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开展现场核实等工作,给出真实、详尽的推荐意见,于2023年4月4日前将推荐文件、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报送至市经信局企业服务处。
附件: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天府益企计划·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厂房租金减免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创服函〔2023〕166号)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29日
(联系人:陈政廷;联系电话:6188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