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数字经济是省委省政府“一号发展工程”。电子商务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助推产业拓市场、优结构、降成本、增效益和扩大省产品线上消费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等方面能够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省商务厅大力实施“赣品网上行”系列产销对接活动,推动网络零售额突破1900亿元,连续多年保持高速增长势头。同时,与电商发达地区相比,我省平台流量、人才储备、配套建设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为对接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落实省委省政府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电子商务发挥电子商务在助产业转型、促消费升级的积极作用,出台此意见。
二、工作目标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省网络零售额超3000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实物商品类网络零售额突破2600亿元,年均增长11%以上;打造10个以上电商特色突出、产业链供应链服务功能强大、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培育200个以上网络零售额超5000万元的网络品牌。通过大力推进电商与产业融合发展,省内优势产业网络销售规模明显扩大,电商与产业供应链深度融合,江西网络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全省电子商务生态体系更加健全。
三、重点任务
《指导意见》从4个方面,明确了24项重点工作:
1.夯实产业电商发展基础。一是优化产品供应,鼓励农业、工业等加强需求研判,优化业务流程,加大产品整合。二是孵化网络品牌,鼓励加强与电商平台合作,结合网络消费特点,加快产品专业化、精细化、差异化发展。三是升级基础设施,鼓励产业集群、园区、企业开展设施设备智能化改造,提升信息化水平。四是推广技术应用,推动新兴技术应用,加快交易场景数字化重构。五是整合资源要素,按照电商仓储、快递配送等特点,整合生产、销售、物流等资源和需求。
2.推进“电商+”系列行动。一是“电商+产业品牌”,支持特色优势产业与电商机构合作,鼓励名优产品建立电商营销体系。二是“电商+工业制造”。引导工业产业集群建立与电商匹配的快速灵活响应机制,优化产品线和供应链。三是“电商+乡村振兴”,加快电商在农产品流通领域应用,提升农产品知名度。四是“电商+商品市场”,引导电商平台“进市场”,加快线上线下协同发展。五是“电商+县域商业”,提升县域商业电商服务能力,整合“人、货、网、店”末端资源,丰富县域网络消费场景。六是“电商+跨境贸易”,构建完善的跨境电商供应链体系,鼓励开展跨境电商业务。七是“电商+本地生活”,推动本地生活服务行业开展线上展销、直播、推介,构建新型社交营销模式。八是“电商+社区团购”,引导社区商业发展“近场电商”,提升供应链效率。九是“电商+主题会展”,引导展会从线下延伸到线上,推动“云展览”“云洽谈”“云签约”模式应用。十是“电商+商贸物流”,构建物流配送网络,推进电商与快递协同发展。
3.强化电商配套支撑服务。一是丰富电商基地功能,引导特色产业带、传统商业与电商融合发展,推动电商入驻产业集群,开展电商示范基地综合评价。二是推动区域性平台建设,开展电商平台招商,引导省内平台整合转型,支持优势产业打造行业垂直电商平台。三是加快电商供应链发展,建立产品目录库,搭建选品平台,开展“人”“货”“场”云化改造,建立健全电商供应链体系。四是培育电商服务机构,加强电商全生态建设,引导传统媒体电商直播转型,培养优质主播。五是完善电商公共服务体系,组建电商专家智库,开展电商服务,推动产业集群与电商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共建。
4.营造电商消费良好环境。一是深化“赣品网上行”行动,深化电商战略合作,加强平台对接,开展系列网络消费促进工作。二是举办网络促消费活动,持续举办电商主题活动,创新促销举措。三是开展电商“十佳”系列评选,联合开展“十大网络畅销品牌”等系列评选活动,加强宣传推广,四是扩大电商人才供给。推动专业人才实训基地建设,开展电商业务培训和创新创业,鼓励企业自主引进人才。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依托电子商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动电子商务健康发展。二是落实属地责任,落实推进电商规范健康发展属地责任,构建电商生态,优化电商与产业融合发展环境。三是推动试点先行,支持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及创新试点,树立示范标杆。四是强化基础保障,完善网络零售数据统计监测,建立全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网络零售发展报告。五是发挥协会作用,鼓励行业商协会开展电商服务、制订行业标准,促进行业交流,加快抱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