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3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城镇发展相关课题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课题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3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城镇发展课题共4个,分别是《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宁波“大城强县重镇”模式研究》《宁波都市圈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研究》《宁波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情况评估及新形势下跨区域合作新机制研究》和《宁波市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各项课题的研究重点、补助金额及完成时间详见《2023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城镇发展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单位原则上应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咨询机构、行业协会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课题申请单位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筹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
2、课题组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主持过市级及以上经济社会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具有类似项目工作经验或业绩优先。课题组负责人应为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3、课题研究方案须把握课题要求,工作思路清晰,方法科学可行,方案合理。研究内容符合实际,把握时代特征,所提出的政策建议应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
三、时间要求
1、申报材料。申请单位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和优势选择可承担的课题,如实填写《2023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城镇发展课题申请书》(附件2),通过邮寄(一式六份)以及电子邮件方式送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镇发展处,邮件主题处注明“2023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城镇发展课题申请”。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以邮戳时间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择优确定。课题牵头处室将对申请单位研究资质、团队实力及思路框架等方面进行评估,择优确定课题承担单位,并在宁波市发改委网站发布公告。
3、签订合同。宁波市发改委自公布遴选结果公告后15日内,与课题承担单位签订委托研究协议书,课题承担单位应立即启动课题研究,需根据研究需要,向宁波市发改委进行开题汇报、中期报告等情况汇报。
四、联系方式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2411室,邮编:315040
联系人:李明敏,联系电话:89183987
邮箱:NBCZFZC@163.COM
欢迎各有关单位踊跃申请,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城镇发展出谋划策!
附件:1.2023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城镇发展课题选题指南.doc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