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国家林草科普基地管理办法》(林科规〔2021〕2号)相关要求,在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组织推荐、资格审查、现场核验和专家评审,现将首批国家林草科普基地拟命名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自2023年4月14日至4月23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信息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单位反映情况的,需在相关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与电话;个人反映情况的,需在相关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同时将相关材料传真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我们对反映情况的单位和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联 系 人:刁松锋
联系电话:010-84238788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 科技部人才与科普司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