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
无锡市区物业服务收费政策评估服务采购,拟采购评估单位1家。
三、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政策,加强科学制定价费政策的数据支撑,现根据《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无锡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要求,拟委托第三方对实施已满三年的《无锡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锡发改规〔2020〕1号)开展评估。
四、服务需求
根据《无锡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锡发改规〔2020〕1号)要求,在综合考虑并调查我市物业公共服务平均成本、最低工资标准、社会统筹基数及缴费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幅度以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情况基础之上,对现行物业收费政策(重点是前期物业公共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的合理性、协调性、可操作性、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五、资格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为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无不良公共信用信息记录,近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三)申报单位必须是在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经营范围包含评估、咨询业务的企业法人;或是能承担独立民事责任的事业单位;或是在民政、司法等行政行业主管部门注册,具有评估、咨询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四)申报单位必须具有从事评估、咨询业务工作的专业技术团队。
(五)申报单位必须具备健全的业务培训、质量控制、责任划分、档案管理、保密规定等内部管理制度。
(六)本公告一律不接受以个人名义递交的申报,不接受联合体申报,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采购预算
项目预算28万元以内。
七、评审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由采购小组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价格分+技术分)评审,得分最高的确定为评估单位。
八、需提供资料
(一)项目报价书(加盖公章)。
(二)公司情况介绍。
(三)项目工作方案。
(四)符合本次公告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信用中国”查询报告等。
(五)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九、交货期或完工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内完成评估报告。
十、答疑时间
2023年4月14日下午14:00-16:00,在市民中心3号楼1413室组织采购答疑。
十一、响应时间及方式
意向单位可在2023年4月27日16:00前进行报名响应,逾期报名者,我委不予受理。
请将响应文件(正文一份,副本两份)密封后加盖公章,提交至无锡市观山路市民中心3号楼1413办公室。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收费处
联系电话:0510-81825089
联系地址:市民中心3号楼1413室
邮编:214131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