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着力把握无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践基础和存在问题,深入探寻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路径和方法,全力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质增效、创新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决定开展事关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前瞻性课题的研究。
一、采购单位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
无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课题项目
三、项目期限
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
四、项目概况
(一)数字信用标签的应用研究
研究要点:基于无锡市公共信用综合服务平台(二期)构建的数字信用标签分层分类模型,通过信用数据特征分析和数据钻取,形成多维度多属性信用标签目录体系,结合“信易+”场景、数字城市和大数据应用等数字化场景,提出数字信用标签应用模式、方法和路径。
研究成果:(1)无锡市数字信用标签目录体系(1.0)版;(2)无锡市数字信用标签应用实践路径。
(二)运用大数据赋能失信主体专项治理问题研究(以无锡为例)
研究要点:针对失信治理的三个关键环节(事前预警、事中执行、事后修复),依托无锡市公共信用大数据,强化失信主体有效预警和精准治理,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贯穿失信主体专项治理全过程,推进一体化大数据信用资源体系共建共享,创新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失信主体监管机制。
研究成果:(1)无锡市失信主体治理长效工作机制;(2)大数据助力失信主体治理超前预警、分类施策的创新举措。
五、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咨询机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皆可进行申报。
1、课题研究应注重理论科学性和实践指导性的有机统一,要深入调查研究,科学运用现代研究方法,探索并形成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研究成果,并力促成果在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发展中发挥实效。
2、课题以单位形式申报。课题申报单位应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课题负责人应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课题组成员需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实践水平。近年来承担过省级以上相关类别的课题、规划、研究报告等工作的单位优先。
3、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负责人。
4、课题组应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精神,熟悉无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情况,结合无锡实际开展研究。
5、 课题负责人必须参加委托单位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并汇报项目成果。
6、课题承接单位须按要求及时提交项目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委托单位所有。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公开发表或出版。
六、申报时间
凡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拟申报单位,于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17:00前将申请书(壹式四份)以快递方式送达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处。
七、相关事宜
1.经费预算
该项目的预算在8万以内,具体编制经费以签订合同为准。
2.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处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3号楼1302室
邮编:214131
电话:0510-81821712
3.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工作事项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