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发改委关于公开征求拟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意见的结果反馈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苏府办〔2022〕247号)要求,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3月24日,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苏…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苏府办〔2022〕247号)要求,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3月24日,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委网站分别发布了《关于印发<苏州市重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府〔2003〕20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重大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苏府办〔2007〕69号)《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重大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府〔2009〕140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重大建设项目储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府办〔2009〕146号)四个文件的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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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2日

苏州市发改委关于公开征求拟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意见的结果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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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苏州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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