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下简称《检查指标》)要求,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对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了考核,并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2022年度考核情况
此次全省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考核合并在2022年度全省政务公开考核中进行,考核结果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体系。考核以平时检查、年终检查和自查自评相结合,通过读网检查、查阅印证材料和第三方检测结果,并进行复核查验,对全省各市州和省政府各部门2022年网站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考核对象为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和各直属机构及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共54个。考核结果显示,各地各部门网站主管部门均能重视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网站健康运行水平持续向好,常态化监管水平稳中有升,网站信息发布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及政府网站运行保障能力和集约共享能力均有所提高,省市县三级政府门户网站和省政府部门网站IPv6改造均已完成。
(二)2023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截至2023年3月10日,全省正在运行的政府网站387家。其中,省级政府网站43家,市级政府网站258家,县级政府网站86家。
通过对全省各级各类政府网站检查,发现不合格网站2家,总体合格率为99.48%。总体来看,各地各部门能认真贯彻落实《指引》《检查指标》和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相关要求,政府网站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运维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但也还存在日常保障不到位、运维不规范、功能性建设待完善等问题。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22年度考核发现的问题
考核发现,全省个别市州和省政府部门在政府网站监管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未严格落实网站监管责任,二是政策文件类栏目设置不规范和政策文件解读比例较低,三是互动交流版块未公开受理反馈情况统计数据,未在全站页面添加政府网站找错入口,四是“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按期办结率较低。
(二)2023年第一季度检查发现的问题
1.常态化监管方面。检查发现,个别市州和省政府部门未严格履行政府网站日常监管职责,网站常态化监管缺乏有力手段,监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
2.运维保障方面。检查发现,部分省政府部门网站存在空白栏目、动态类栏目更新不及时、多个栏目应更新未更新、政策文件类一级栏目更新不及时等问题。部分网站存在不可用链接及错链暗链,网站安全存在一定隐患。
3.功能建设方面。检查发现,全省各级各类政府网站功能建设存在一定短板,个别政府门户网站存在互动交流栏目未实现统一注册入口登录,域名名称或网站标识缺失,站内搜索功能不实用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内容保障机制。各地各部门网站主管主办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工作,改进完善监管方式,强化技术支撑力量,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加强网站链接和信息内容安全监测,加大网站链接检查频次,清除网站安全隐患,着力提升网站运维保障水平,提高政府网站监管效能。
(二)加强日常建设管理,完善优化网站功能。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指引》和《检查指标》要求,持续做好网站日常建设管理工作。对各级各类政府网站的网站标识、域名标识、页面标签等进行定期巡查,按照政府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工作要求,于2023年9月底前完成相关改造任务,持续完善和优化网站功能性建设,不断提升全省政府网站无障碍服务能力。加强IPv6监测,确保政府网站首页和二、三级页面IPv6支持率在90%以上。
(三)提升集约化平台安全性能,确保安全稳定运行。省市(州)两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已基本完成,迁移到集约化平台的各级政府网站要明确管理职责,确保迁移不迁责任,加强运维保障能力。网站集约化平台要持续提升安全防护能力,完善技术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四)规范网站名称,及时完善更新网站信息。各地各部门要规范政府网站名称。网站名称、域名、栏目设置等信息有变动时,应及时登录“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进行相关信息更新,确保系统内填报信息准确无误。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