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经贸局: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23年度省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补助类事项“免申即享”的通知》(皖发改产业〔2023〕161号),现开展2023年度省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补助类事项“免申即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支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提质扩量增效若干政策》《安徽省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4年)》《安徽省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实施方案》《支持新材料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明确的相关支持事项(详见附件1)。
二、有关要求
请各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经贸局对照相关支持事项基本条件和绩效目标,按照附件2格式梳理项目清单,于4月21日前正式行文报送市发改委产业处。
联系方式:63538387,63538324。
附件:1. 支持新兴产业发展政策条款(免申即享补助类)
2. 各支持事项项目信息表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