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企业深挖减煤潜力、加大技改力度,持续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根据《关于组织申报减煤技术改造奖补的通知》(合发改资环函〔2022〕93号)工作安排,经企业申报、县区初审、专家复审、委主任办公会审议等流程,现将减煤技术改造奖补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3日至4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纪委监委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反映。
业务咨询电话:0551-63538145
监督电话:0551-63538422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23日
为鼓励企业深挖减煤潜力、加大技改力度,持续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根据《关于组织申报减煤技术改造奖补的通知》(合发改资环函〔2022〕93号)工作安排,经企业申报、县区初审、专家…
为鼓励企业深挖减煤潜力、加大技改力度,持续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根据《关于组织申报减煤技术改造奖补的通知》(合发改资环函〔2022〕93号)工作安排,经企业申报、县区初审、专家复审、委主任办公会审议等流程,现将减煤技术改造奖补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3日至4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纪委监委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反映。
业务咨询电话:0551-63538145
监督电话:0551-63538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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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