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暂行)》(内科发〔2020〕68号)有关规定要求,经相关单位组织申报、盟市审核推荐、综合评审等程序,现将拟批准以呼伦贝尔市农牧科学研究所为牵头单位组建的“内蒙古自治区大豆产业技术创新中心”、以兴安盟农牧科学研究所为牵头单位组建的“内蒙古自治区生物育种技术创新中心”予以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4月24日至4月28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自治区科技厅提出书面意见。匿名、无联系方式、无具体事实根据、超过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高鹤洋
联系电话:0471-6328708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4月24日
关于拟批准建设内蒙古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