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关于组织参加第21届中国•海峡创新项目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各盟市科技局,自治区各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在福建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下,由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联合有关央企、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科研机构等合力打造的第二十一届中国•海峡…

各盟市科技局,自治区各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在福建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下,由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联合有关央企、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科研机构等合力打造的第二十一届中国•海峡创新项目成果交易会(简称“海创会”),将于2023年6月18日-20日在福建省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为充分利用海创会宣传、展示和推广我区科技创新成果和优势特色领域重点项目,科技厅拟组织我区相关企事业单位参加展览、论坛等活动。现面向全区征集参展单位和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范围、要求

1.围绕海创会主题,结合本地区特色,对高水平科技创新成果和优势特色产业项目进行筛选,积极组织相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参展,按时推荐报送展示项目及相关材料,每个盟市推荐参展项目不少于5个。

2.请于 2023 年4月28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将展示项目回执、本单位联络员名单和展示项目人员名单发至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并提供相关项目内容文字(200字以内)、图片(2058×1097像素)、视频(100MG以内)及其它资料,供制作展板使用。文字和图片请分开提供电子版(请勿在 word 文件中插入图片),图片格式为 jpg。

3.请携带参展项目样品等有形实物进行展示。携带样品或产品模型超出 50cm(长)*40cm(宽)*30cm(高)的请提前与内蒙古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联系,以便在展位设计制作中提前预留位置。参展项目的宣传资料由参展单位自行准备、携带并妥善保管。

4.计划参加各项分论坛等活动的参展单位请在报名表回执中予以备注。

二、经费保障

1.自治区统一在展区搭建特装展,展位租赁、搭建等费用由科技厅承担。参展单位另需租赁标准展位的费用自理。

2.参展项目样品等有形实物(运输费、仓库租赁费等)费用,由各参展单位自行解决。

3.各参展单位住宿费和往返旅费自理。

三、联系方式

(一)自治区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中心:

联系人:刘虎军

电话:0471-6328564

邮箱地址:cgzx6328564@126.com

(二)自治区科技厅成果管理与转化处:

联系人:杨勇

电话:0471-6328614

附件:1.福建海创会展示项目征集表

2.福建海创会参展人员报名表

3.第21届中国•海峡创新项目成果交易会总体工作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4月25日

 

内蒙古关于组织参加第21届中国•海峡创新项目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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