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暂行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海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暂行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政策依据】

《海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暂行实施细则》(琼科规〔2022〕16号)

【适用范围】

海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政策问答】

1.什么是海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海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省国合基地”)指由省科技厅按程序认定的,管理规范、具有较好国际合作基础和较强国际合作能力,在参与“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推进国际技术转移、承担国际科技合作任务、促进海南国际科技合作水平提升、引才引智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并具有进一步发展潜力和引导示范作用的,以省内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产业园区等创新主体为依托单位的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平台。

2.省国合基地申报主体应具备哪些条件?

(1)在海南省境内注册合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2)独立法人机构与国(境)外单位有稳定的国际合作基础,合作双方有明确的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发展目标和合作机制。

(3)合作双方严格遵守我国科技保密有关规定。

3.省国合基地有几种类型?

省国合基地包括国际科技创新园、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引才引智示范基地四种类型。

4.省国合基地如何认定?

省科技厅常年受理申报,集中组织评审。经过申报受理、形式审查、专家评审、行政审定、公示等程序,完成省国合基地认定。

5.省国合基地如何进行考核与评估?

省国合基地实行年度考核和三年定期评估制度,动态管理,优胜劣汰。评估指标体系主要包括科技创新合作成果、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含引才引智)、国际影响力、开放合作与运行管理等。考核与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6.省国合基地经费资助方式有哪些?

项目经费主要以后补助方式进行资助。

(1)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省国合基地,给予不超过40万元/个的运行经费补助,对年度考核结果为良好的省国合基地,给予不超过20万元/个的运行经费补助。

(2)对定期评估结果为优秀的省国合基地,给予不超过50万元/个的运行经费补助,对定期评估结果为良好的省国合基地,给予不超过30万元/个的运行经费补助。

(3)国家国合基地当年度接受国家评估的,依据国家评估的等次给予经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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