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发展改革局(经发局)、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昆明学院,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升昆明市产教融合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现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三批产教融师范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工作的通知》(云发改社会〔2023〕358号)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申报要求
严格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发改社会〔2020〕45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扎实开展第三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工作。
二、聚焦重点培育方向
全省重点培育建设主动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绿色食品牌”“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和发展重点产业的优质企业,支持网络空间安全、大数据、人工智能、新材料等新工科企业,以及家政、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社会领域龙头企业。优先考虑紧密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旺盛,主动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发展潜力大,履行社会责任贡献突出的企业。在省重点的基础上,各地、各部门要紧扣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和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突出培育先进制造业、大健康产业、数字经济、高原特色都市现代农业等产业领域企业。
三、持续加强宣传推广
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发展改革局(经发局)、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发动,鼓励和指导符合建设培育范围和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做好初步把关。请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结合职能职责,通过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企业发布开展第三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工作的通知,对符合《通知》申报条件并由申报意愿的企业应报尽报。请昆明学院、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昆明幼儿示范高等专科学院,各县区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对已与本校开展校企合作的企业进行推进,积极组织企业申报。产教融合型入库企业参与的校企合作实训基地项目将优先纳入各级支持范围。
四、相关要求
(一)坚持自愿申报的原则,符合申报条件且有申报意向的企业可对照《通知》要求,填写《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申请表》,并在自查情况简述中说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具体事项,提交对应申报条件的校企合作协议(PDF格式)、产教融合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和企业营业执照(PDF格式)。
(二)请符合条件的意向企业将相关材料于2023年5月12日前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邮箱:kmfgwshc@163.com)。之后,市发展改革委、市教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通过实地查看、材料审查等方式对申报企业进行初步审核,根据实际情况出具初步审核意见并联文上报。
附件: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5日
联系电话:市发展改革委 63134445
市教育体育局 6313590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3352290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关于开展第三批 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