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关于启动2023年第一批市级科技特派员(团)派驻服务工作的通知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启动2023年第一批市级科技特派员(团)派驻服务工作的通知 石科高函〔2023〕6号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启动2023年第一批市级科技特派员(团)派驻服务工作的通知
石科高函〔2023〕6号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工作方案》(〔2022〕-20),市科技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一批科技特派员备案和服务对接工作,共有55个团队科技特派员、208名农业科技特派员、技术经纪人特派员、在校研究生科技特派员达到派驻服务条件。本批科技特派员即日起正式开展派驻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科技特派员(团)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建立工作台账,做好科技特派员(团)日常工作管理,为科技特派员(团)服务创造良好条件。各派出单位统筹做好科技特派员(团)日常工作安排,为科技特派员(团)开展服务做好保障。科技特派员(团)为履行三方年度合作协议发生的必要支出可依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工作方案》(〔2022〕-20),在科技特派员工作补助资金中列支。本批次派驻服务期限至2024年12月。
二、做好科技特派员(团)工作记录
各位科技特派员和团队要及时在市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记录科技特派员工作开展、服务成效等情况,确保本次派驻服务不少于12次,每次不少于1个工作日。工作记录、工作总结填写情况和服务成效将作为对单位和个人进行年度工作绩效评价的依据。
三、建立和完善科技特派员(团)工作制度
请各科技特派员(团)派出单位、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结合科技特派员(团)管理和工作需要,在科技特派员(团)选派、考勤、培训、经费使用、绩效考核、收入激励、日常管理等方面研究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充分调动科技特派员(团)工作积极性,努力提高科技特派员(团)工作成效。
个人企业科技特派员派驻服务通知另行发文。各地、各单位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的,请及时向市科技局反馈。
联系人:市科技局高新科   王瑞钰
电话:85057595 邮箱:sjzkjjgxc@163.com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27日

 

石家庄市关于启动2023年第一批市级科技特派员(团)派驻服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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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石家庄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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