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组织开展石家庄市研发投入归集专业化服务机构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
石科计函﹝2023﹞22号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石家庄市关于提高全社会研发投入的若干措施》(石科创领办函〔2022〕1号),全面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在我市培育和建设一批基础好、能力强、潜力大的专业化服务机构,高效、精准服务各类研发投入主体的科技创新,市科技局决定组织开展我市研发投入归集专业化服务机构专业化服务机构培育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专业化服务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是2021年12月31日(含)前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2.应具有精通研发投入(R&D)归集和认定的专家人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开展企业研发投入工作1年以上,具有成功服务案例,专兼职人员不少于10人;
3.与至少1家熟悉研发投入(R&D)统计归集的会计师事务所等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签订合作协议;
4.列入各级科研诚信不良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者,以及从事行业被列入国家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者不得申报。
二、主要任务
专业化服务机构在科技部门指导下,面向规上工业企业等各类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研发投入主体,开展以下科技服务:
1.宣讲研发投入归集等政策;
2.协助建立研发管理制度、提升科研项目管理水平;
3.指导完善会计制度、规范研发支出、归集研发费用、建立研发辅助账;
4.协助开展研发投入(R&D)项目鉴定;
5.协助规范研发投入费用留存备查资料;
6.帮助解决研发投入归集(R&D)统计归集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三、认定程序
市科技局负责市级研发投入归集专业化服务机构评审认定工作,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作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属地专业化服务机构申报推荐工作。
1.申报单位向归口管理部门申报,提交《石家庄市研发投入归集专业化服务机构申报书》(见附件)及相关佐证材料。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和推荐;
2.市科技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的研发投入归集专业化服务机构进行评审;
3.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研发投入归集专业化服务机构,并颁发证书。
四、提交材料
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和有关佐证材料。
五、其他事项
各申报单位将申报书和有关佐证材料一式三份,于2023年5月10日前报至石家庄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石家庄市中山东路452号309房间),电子版发至邮箱:fzjhc@sjzkjj.com。
联系方式:发展计划科 85057592、85068626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