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海市定价听证目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至5月27日,相关意见建议请通过书面形式反馈至我委价格监测调控处(收件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人民大道200号926室,邮编200003)

《上海市定价听证目录》是我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上海市定价目录》等法律及文件规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即将于2023年8月到期。结合价格改革最新要求和实际情况,我委会同有关单位对定价听证目录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至5月27日,相关意见建议请通过书面形式反馈至我委价格监测调控处(收件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人民大道200号926室,邮编200003)或发送电子邮件至guzk@fgw.shanghai.gov.cn。

附件:1.《上海市定价听证目录》(修订稿)

2.修订说明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28日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代众查策立场,代众查策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政策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政策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