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倡导餐饮服务单位践行“光盘行动”,避免“舌尖上的浪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拉萨市推行餐饮服务量化分级评定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拉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拉萨市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实施制止餐饮浪费“红黑榜”制度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拉萨市区内在营的各类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含企事业单位食堂)。
二、评定条件
(一)“红榜”。反餐饮浪费管理制度健全;在醒目位置张贴“适量点餐,剩餐打包”等制止餐饮浪费标识;对服务人员加强珍惜粮食、反对浪费等内容的职业培训;服务人员能积极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避免浪费;在菜单上标注食品分量、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按照用餐人数合理配置菜品、主食,提供“半份、半价”“小份、适价”“热菜拼盘”等多种供餐方案;提供自助餐服务的,能主动告知消费规则和防止食品浪费要求;提供婚宴、团餐的,能科学合理配餐,减少婚宴、团餐浪费。反餐饮浪费管理水平在本区域或同类型单位中处于领先水平,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二)“黑榜”。未建立反餐饮浪费管理制度,未在醒目位置张贴“适量点餐,剩餐打包”等防止餐饮浪费标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消费提示提醒;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在食品加工制作和经营过程中发生严重浪费;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餐饮浪费现象屡督屡犯的。
三、曝光机制
(一)拉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随机查餐厅”行动,联合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每月组织执法人员对各类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开展随机抽查检查,检查结果纳入“红黑榜”评比范围。
(二)“红黑榜”评定由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科)牵头负责,自治区餐饮协会配合,根据每月检查情况评定“红黑榜”名单,经拉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餐饮协会联合评议后,定期向新闻媒体公示曝光。
(三)“红黑榜”公布的内容包括餐饮服务经营者的店名、经营地址、存在的问题等信息,以及在监督检查中能客观反映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状况的相关信息,如现场检查照片。
四、惩戒机制
被列入“黑榜”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形成整改报告上报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并纳入餐饮量化等级评定指标体系。限期未完成整改且符合立案查处条件的,将依法依规立案查处。
曝光是为了更好地规范,检查是为了更好地提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坚持规范与查处并举、服务与整治并重,聚力维护好市场秩序,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针对餐饮单位浪费等问题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和违反“红黑榜”评定制度等情形的,请及时向拉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举报电话:12315,0891—6121701)。特此通告!
拉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