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
根据《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赣府厅发〔2014〕6号)《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管理细则(修订)》(赣发改公管〔2021〕523号)和《关于开展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在库专家资格复核和清理工作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2〕734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全省政府采购、自然资源、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及省重点工程专业评标(审)专家资格条件和专业匹配情况进行了复核和清理,经汇总公示并经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部门联席会议第二十次会议研究决定,取消2160名评标(审)专家相关专业资格,其中,104名专家不符合相关专业资格要求,2056名专家未参加复核,现予公布。
附件:附件:取消2160部分评标(审)专家相关专业资格名单.xls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财政厅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江西省水利厅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