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关于取消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部分专家政府采购、自然资源、交通工程、水利工程、重点工程等相关专业资格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 根据《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赣府厅发〔2014〕6号)《江西省综合评标专…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

根据《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赣府厅发〔2014〕6号)《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管理细则(修订)》(赣发改公管〔2021〕523号)和《关于开展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在库专家资格复核和清理工作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2〕734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全省政府采购、自然资源、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及省重点工程专业评标(审)专家资格条件和专业匹配情况进行了复核和清理,经汇总公示并经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部门联席会议第二十次会议研究决定,取消2160名评标(审)专家相关专业资格,其中,104名专家不符合相关专业资格要求,2056名专家未参加复核,现予公布。

 

附件:附件:取消2160部分评标(审)专家相关专业资格名单.xls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财政厅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江西省水利厅

2023年4月14日

江西关于取消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部分专家政府采购、自然资源、交通工程、水利工程、重点工程等相关专业资格的通知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代众查策立场,代众查策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政策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政策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作者: 江西省政策

江西省政策频道,专属于江西省的政策发布与转载

为您推荐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生活及服务业用水定额第2部分:服务业、居民生活和建筑业》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生活及服务业用水定额第2部分:服务业、居民生活和建筑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

今年第10期“民声通道”办理情况通报

10月20日,省委办公厅发布今年第10期“民声通道”办理情况通报,通报的8个问题在“民声通道”的关注和重视下得到妥善解决...

江西省首个文化传承类市场化债转股项目落地

近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江西省财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领投人”,设立了一支规模达2.52亿元的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助力...

上海市2024年度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专项扶持计划公示

上海市2024年度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专项扶持计划公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