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拟设立河南省院士工作站公示

根据《河南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豫科〔2017〕169号)有关规定,由依托单位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专家组考察评估后,经研究决定,拟在邓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设立“河南省邓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院士工作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5月5日至5月10日)。

根据《河南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豫科〔2017〕169号)有关规定,由依托单位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专家组考察评估后,经研究决定,拟在邓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设立“河南省邓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院士工作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5月5日至5月10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省科技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省科技厅人才科普处(院士办) 0371—86561625

纪检监督电话:0371-86539160

联系邮箱:hnsysgzb@163.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2411房间

附件:2023年度拟设立河南省院士工作站名单

2023年度拟设立河南省院士工作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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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河南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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