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大连市科技人才创业支持政策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科技人才创业,根据《关于印发〈兴连英才计划〉及15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连市科技人才创业支持政策…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科技人才创业,根据《关于印发〈兴连英才计划〉及15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连市科技人才创业支持政策实施计划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条件和方向

(一)人才对象和条件

1、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三年以上研发、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掌握项目相关核心技术。

2、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定代表人),在相关领域开创技术新路线、商业新模式、产业新业态。

3、申报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中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股权一般不低于30%(不含技术入股),优先支持具有第三方融资的创业企业。

4、申报企业创办时间不超过5年,应至少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其中一类认定或备案,具有良好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

(二)重点领域方向

申报企业需聚焦人工智能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航空航天、新一代汽车、洁净能源、化工和新材料、生命健康、海洋经济等8个重点产业领域,对与辽宁实验室、大连实验室(筹)等重大创新平台有成果转化合作,以及重点产业领域技术领先、市场占有率和增长率高的企业给予优先支持。

二、支持政策

每年遴选支持30名左右科技创业人才,对所在企业发生的银行贷款给予贴息补助,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贴息比例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50%确定,贴息补助最高100万元。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应为在大连市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人才条件和装备条件,研发管理体系、财务管理制度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规范。

2、申报人已获得同类别、同层次人才支持计划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3、申报单位须对申报人资格及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组成员诚信状况良好,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4、申报人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根据《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实施意见》(大科发〔2022〕258号)文件精神,女性科技人才申报年龄可放宽两年。

四、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访问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申报(http://kjxm.kjj.dl.gov.cn/user/login.html),在线填写《大连市科技人才创业支持政策实施计划申报书》,并上传学位学历证书、实收资本货币出资情况、企业贷款证明、企业认定备案文件等材料。

2、按照申报单位属地或行政隶属关系,由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以正式文件形式出具推荐意见,并对申报单位、申报人社会信用和科研诚信情况及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负责。

3、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项目,申报单位须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直接向市科技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五、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自2023年5月1日至5月31日;归口管理部门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业务受理咨询

业务咨询电话:赵飞   0411-39989862。

技术咨询:冯浩东   15840923121,张俊华   18340837680。

通讯地址:中山区人民路75号,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区域人才处

附件:附件:项目申报平台操作指南.doc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28日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代众查策立场,代众查策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政策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政策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