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加强我市科普能力建设,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树立热爱科学、崇尚科学的社会风尚,根据《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函才〔2023〕65号)和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科协、中科院沈阳分院《关于举办2023年辽宁省科技活动周的通知》(辽科发〔2023〕15号)精神,将于5月20—31日在全市范围内举办2023年沈阳市科技活动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科技活动周以“热爱科学 崇尚科学”为主题。通过广泛宣传《科技进步法》、《科技创新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科学家精神、科技成果、科普、双创等多种展示宣传活动,宣传我市科技创新工作成果,推进科技规划政策扎实落地,弘扬科学家精神,培育壮大新动能,助力我市全面振兴发展。
二、市级主要活动
(一)启动仪式
5月20日上午9:00,在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举办2023年辽宁省暨沈阳市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届时将举办科技创新成果展览展示活动。
(二)科技法律法规宣传专题活动
科技周期间,举办科技法律法规专题展,突出宣传《科技进步法》、《科技创新条例》、《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等,广泛宣传各项科技规划和政策。
(三)科技成就展专题活动
科技周期间,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公众科学日同步启动,重点围绕“双碳”战略行动、国之重器等主题,通过展示中科院沈阳分院驻辽系统单位近年来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激发公众、尤其是青少年对科学的关注和兴趣。
(四)沈阳创新创业大赛成果展专题活动
科技周期间,举办沈阳创新创业大赛成果展,对近年来沈阳市组织创新创业大赛的发展历程进行回顾,展示我市在国家、省、市部分获奖项目的风采,体现我市新时期创新创业成果。
(五)科学家精神宣传专题活动
科技周期间,结合“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举办“沈阳院士风采展”,集中宣传展示我市两院院士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的爱国精神,勇攀高峰、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追求真理、严谨治学的求实精神,淡泊名利、潜心研究的奉献精神,集智攻关、团结协作的协同精神,甘为人梯、奖掖后学的育人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科学、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六)科普基地系列活动等
科技周期间,沈阳科学宫、沈阳工程学院、沈阳建筑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等科普基地举办约20项特点鲜明的科普进校园、科普进社区等线下或线上科普活动,培养青少年科学兴趣,提升青少年爱科学、会科研、能创新等方面的能力。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区、县(市)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紧扣主题,把举办科技活动周作为深入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统筹协调,集成资源,有效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切实把科技活动周抓实办好。
(二)注重实效,加强宣传。举办活动要立足实际,注意节俭,讲求实效。要突出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优势,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力度,提升科技活动周在全社会的传播效果。
(三)周密安排,确保安全。各区、县(市)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精心组织各类活动,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加强科技保密工作。各有关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要与当地公安、武警、消防、城管等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制定科技活动周的安全保卫方案及应急预案,确保活动举办安全有序。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区、县(市)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次科技活动周的有关要求,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策划重点活动项目。科技活动周结束后,各区、县(市)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科技活动周的举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6月6日前将2023年科技活动周总结报告及影像资料、《2023年科技活动周开展情况统计表》报送市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市科技局)。
市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创新创业服务处:彭美媛
联系电话:23768569
电子邮箱:cfc-kjj@shenyang.gov.cn
市委宣传部新闻处:赵天洋
联系电话:22845872
市科协科学技术普及部: 王树雄
联系电话:22729889
附件:2023年科技活动周开展情况统计表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中共沈阳市委宣传部
沈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