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市科技局编制形成了2023年沈阳市科技计划拟立项支持项目,现予以公示。
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监督处,22722774
业务电话:平台处,22728692
企业处,22739469
附件:2023年沈阳市科技计划拟立项项目表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