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四五”期间上海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行为规范示范校评估结果的公示

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十四五”期间上海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行为规范示范校评估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德〔2022〕16号)精神,

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十四五”期间上海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行为规范示范校评估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德〔2022〕16号)精神,现定于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4日,将拟命名为“‘十四五’期间上海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行为规范示范校”的学校名单进行网上公示。

如您对本公示持有异议,可在2023年5月24日之前向市教委书面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如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必须署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330B室;邮编:200003;电话:23116755;联系人:周时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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