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有关企业:
为推进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五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节函 〔2023〕 73号)、《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第五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的通知》(鄂经信办函〔2023〕32号)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五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本次推荐工作聚焦生态环境影响大、产品(服务)涉及面广、产业关联度高的行业,遴选一批示范引领性强的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引导企业持续提升绿色产品(服务)供给能力和市场影响力。
1.“绿色设计+制造”:重点支持电子电器、纺织、机械装备、汽车及配件、轻工、医药等行业企业,围绕轻量化、低碳化、循环化、数字化等重点方向加大绿色设计推行力度。
2.“绿色设计+服务”:重点支持服务性制造领域的龙头骨干企业,围绕绿色产品设计开发、绿色产品制造技术改进、产品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与认证、节能减污降碳集成应用等开展高质量服务。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近三年无以下情况: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等。
(二)企业拥有明确的绿色低碳发展战略和措施,建立完善的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经营管理状况较好。
(三)企业绿色设计实力强,具有夯实的绿色设计服务基础,研发和应用推广绿色设计与制造关键技术;产品符合绿色产品评价相关标准并积极推广绿色产品,或者具有较强的绿色设计资源整合和服务能力并为行业客户提供优质绿色服务;企业自身绿色发展水平较高,或者绿色服务实施效果和成效显著。
三、有关要求
(一)企业自愿申报,根据“绿色设计+制造”型企业和“绿色设计+服务”型企业分类,按照《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申报书》(附件2)有关要求开展自评价和打分,如实编制申报书,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自评价得分80分及以上的企业可将申报材料纸质版、PDF格式电子版报送至所在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同步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材料纸质版需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签名公章等要件齐全装订规范。
(二)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应组织推荐,认真筛选指导行业代表性强的龙头骨干企业或专业性强、特色鲜明、创新性高的中小企业进行申报,加强对企业申报条件的符合性审查、自评价结果和证明材料的把关,对自评价得分80分以上的企业进行推荐。于2023年6月5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1)、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申报书(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1份)报至市经信局,并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上同步推荐。
四、联系方式
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联系电话:85316931
电子邮箱:whjxwjnc@163.com
附件:1.推荐汇总表
2.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