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项项目类型
广西新能源汽车实验室专项纳入科技“尖锋”行动,按照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专项的申报对象
(一)广西新能源汽车实验室牵头组建单位—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独立申报,亦可牵头联合共建单位或其他单位共同申报;
(二)广西科技大学、广西汽车研究院、国家汽车质量检验中心(广西)等广西新能源汽车实验室共建单位作为项目的牵头申报单位时,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列为联合申报单位之一;
(三)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其他广西区(省、市)内外单位、科研人员可以参与联合申报。
三、相关要求
(一)请申报单位对照《广西新能源汽车实验室专项申报指南》(附件1)研究内容及考核要求确定申报课题的研究方向,通过广西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申报书(附件2)。申报书填写时,项目名称统一规范为“×××(广西新能源汽车实验室专项)”。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申报须知(附件3)。
(二)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系统填报。本批项目申报书在系统上通过推荐部门(或依托单位)审核并推荐至项目专业机构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18:00,之后申报系统将准时关闭。专业机构对申报材料形式审查的截止时间为3月17日,未能一次性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须在3月23日前完成补正,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报。为避免临近申报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申报单位适当提前、错峰提交申报书,并提醒相关推荐部门(或依托单位)及时审核推荐。
四、联系方式
(一)专业机构咨询电话
广西科技项目评估中心,0771-5852295、5885730、5892607、5876127、5872092、3300032(违纪投诉电话)。
(二)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咨询电话
广西科技信息网络中心,0771-966118-1。
(三)业务咨询电话
自治区科技厅基础研究处,0771-2615098;
自治区科技厅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处,0771-2633078。
附件:1. 广西新能源汽车实验室专项申报指南(2023版).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