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广西联动项目牵头单位的通知(桂科农字〔2023〕24号)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74号)以及科技部部省联动项目有关要求,为做好广西联动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决定面向全区遴选项目牵头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74号)以及科技部部省联动项目有关要求,为做好广西联动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决定面向全区遴选项目牵头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西联动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广西联动项目共2项,分别为“广西喀斯特地区酸化耕地与主要作物产能提升综合技术与应用”项目和“西南地区蚕桑产业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项目,项目申报指南详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30428/5199.html)。

二、申报资格要求

除科技部申报指南中明确的申报资格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项目牵头单位应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拥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资源整合与协调能力,须承担起项目核心研发和组织任务。各级国家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

(二)项目牵头单位应建有相关领域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自治区级以上技术创新平台,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创新人才和团队,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应具备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研究基础和研究力量,在相关领域的研究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三)同一单位仅限牵头申报1项广西联动项目。

(四)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按组织人事关系认定正式在职人员身份,外聘、兼职人员按外单位人员认定)。项目负责人应在相关领域开展长期研究,并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

三、其他事宜

(一)根据科技部部省联动项目组织申报流程要求,本次仅遴选项目牵头单位。项目牵头单位确定后,由牵头单位面向全国遴选项目参与单位。

(二)请各申报单位填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广西联动项目牵头单位意向申请书》(见附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5月1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5份)报送我厅,并将相应的电子版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王国乐  0771-2618709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路20号1号楼

邮箱:gxkjtncc@kjt.gxzf.gov.cn

附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广西联动项目牵头单位意向申请书.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5月5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广西联动项目牵头单位的通知(桂科农字〔2023〕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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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广西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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