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电子商务作为数字经济的典型代表,即是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具体产物,也是持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有效载体,更是稳增长、带就业、保民生、促消费的重要力量。《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制定的背景主要是:
(一)适用电子商务行业蓬勃发展的需要。我国电子商务强劲增长,创造了全球最大的网络零售市场,拥有着全球最广的网络消费人群,培育了全球最多的市场销售主体。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广西在稳主体、扩增量、育人才、优环境上发力,电子商务产业规模持续扩大,产业环境和支撑体系日趋完善,电子商务应用水平不断提升,电商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通过出台政策措施,进一步鼓励支持电子商务持续规范健康发展,助力我区社会经济发展,增加主体数量,促进就业增长,激发市场活力,带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取得更大突破。
(二)深化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的需要。《政策措施》紧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数字商务建设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通知》《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等国家层面政策措施,借鉴了全国十余个省市相关政策经验,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并与《广西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18—2025年)》《数字广西发展“十四五”规划》《促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广西统筹推进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等自治区相关政策文件的紧密衔接,提出具体可操作的政策措施。
(三)进一步发挥网络消费对居民消费引领带动作用的需要。我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零额比重从2013年的7.9%增长至2022年的27.2%。2022年,广西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1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8个百分点,但占社消零比重仅为9.2%。需深入发掘广西各项资源禀赋及要素支持,壮大电商主体规模,加强电子商务与优势产业融合,发展直播电商、即时零售等新业态新模式,打好农村电商与跨境电商两张牌,进一步强化配套体系、引育电商人才、打造优质环境,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推动消费恢复、扩大、升级。
二、主要特点
(一)“十四五”期间广西首个支持电商发展政策。“十四五”时期是建设壮美广西的第一个五年,《政策措施》“十四五”期间是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的广西首个电子商务专项支持政策,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对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
(二)明确广西电子商务发展政策导向。《政策措施》聚焦广西电子商务发展短板,围绕电商企业主体培育、促进扩大网络销售规模、推动电子商务示范建设、推动数商兴农、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针对性的支持措施,明确广西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持方向。
(三)具有受众面大、针对性强、操作性强、有效期长的特点。《政策措施》适用对象广,受众面大,面向广大从事电子商务及相关行业的各类经营主体。针对性强,针对发展电子商务的关键环节,从主体、人才、物流、生态等多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地落实扶持政策。操作性强,既体现了较强的政策性,也有很好的操作性。具体申报指南由自治区商务厅另行制定。自2023年5月6日印发之日起施行,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三、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提出了16条具体政策措施:
一是壮大网络零售规模,突出鼓励企业通过新模式新业态促进数字化转型升级,拓宽网上销售规模。
二是打造电商示范引领,重点支持具有示范效应的电子商务集聚区(园区)、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鼓励网络零售市场主体围绕地方优势产业集聚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三是推动电商基建发展,引导和带动各类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完善配套设施,向运营专业化、服务多元化、企业生态化方向升级,形成支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
四是加快发展直播电商,推动直播产业集聚发展,吸引优质直播电商平台、直播机构、MCN机构、直播电商服务机构落地广西。
五是大力推动数商兴农,鼓励地方培育创建并用好区域公共品牌,鼓励电商服务企业与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在数字场地仓建设、品牌创建、产销对接等方面深入合作,提升农产品上行规模。
六是培育网络零售交易平台,支持发展潜力大、商业模式完善的电子商务零售平台企业申报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鼓励向集交易、支付和信息服务于一体的销售平台转型。
七是培育网络零售主体,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企业通过自建平台或依托第三方平台等发展连锁网店,推出更多优质商品和服务,不断扩大网络销售规模;鼓励区外优质企业到桂发展。
八是建设电商培训基地,引导产业联盟、行业组织、专业培训机构、大专院校和电子商务企业等,创新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机制,培养大批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跨界复合型人才和高素质应用创新型人才。
九是促进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科学引导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打造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快递物流服务体系,形成示范引领;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对推动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企业予以支持。
十是支持跨境电商发展,支持加快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企业建设或租赁公共海外仓,不断完善跨境供应链体系建设,扩大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
十一是发展大宗商品交易。用好用足《促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激发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企业发展活力。
十二是建设电商地方标准,以促进行业发展为目标,引导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多方共同参与,针对电子商务商业模式、市场监管和行业管理等方面予以规范,推动我区电子商务行业管理、企业应用和网络消费健康有序发展。
十三是实施网络促销计划,支持各地市组织当地实力强、信誉好的电商企业和商家参加网络促消费活动,推出更多优质商品和服务,在内容和形式上办出地方特色;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配套措施,通过发放消费券等多种方式,释放消费潜力,提升消费品质。
十四是加强金融融资服务,积极助企纾困,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与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多元化合作,为符合条件的电商领域相关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推动解决电商企业在发展经营中遇到的融资问题。
十五是培育引进电商人才,扩大部分政策适用范围,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的应用范围扩大到电子商务领域;用好用足《促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对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新设立电商企业的高管及紧缺人才予以支持;鼓励地市出台相关人才激励措施。
十六是优化电商发展环境,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诚信经营,保障网络交易各方主体合法权益,维护网络交易秩序,推动电商领域节能增效和包装绿色化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