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有关规定,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科学合理利用能源,加强用能管理,推进能源节约,防止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我委起草了《西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至6月14日,欢迎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北京中路22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邮 箱:xzfghz@163.com
附 件:西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