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建明 摄
《措施》围绕优化发展环境、降低经营成本、加大金融帮扶、提升综合服务等四个方面提出了28条举措。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提出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限制、便利个体工商户准入、抓好港澳台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政策落实、深化“个转企”改革等9项举措;在降低经营成本方面,提出减半收取部分检验检测费用、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支持开展线上经营、落实所得税优惠政策等6项举措;在加大金融帮扶方面,提出提供信贷支持、优化金融服务、加大支付惠民力度等6项举措;在提升综合服务方面,提出强化质量标准供给、深化知识产权服务、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提供招工用工服务等7项举措。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苏州市鼓励“工业上楼”工作试点方案》。《方案》坚持政府全面指导、国有资本引导、社会资本主导,通过政策激励,有效调动各级政府主动性和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性,鼓励有条件试点、分批次推进、多层次探索,力争通过3年时间,建设一批“工业上楼”示范园区、楼宇,打造一批典型案例。重点鼓励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智能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纺织服装等产业实施“工业上楼”。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和《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施行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
会议还审议研究了其他事项。